离婚冷静期没去再去还有冷静期吗
温州龙湾律师
2025-04-07
1.离婚冷静期届满后,没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若还想离,得重新申请,再经历冷静期。
2.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30天内,任一方反悔都能撤回。
3.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,双方要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,没申请就视为撤回,想离婚就得重新来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若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并再次经历冷静期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任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若未申请,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意味着没去申请就无法完成登记离婚程序,若还想离婚,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。生活中离婚情况复杂,若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类似或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届满未申请离婚证会视为撤回申请,若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并再次经历冷静期,这是法律为保障婚姻关系稳定及当事人慎重决策而设。法律规定冷静期内任一方可反悔撤回申请,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证也视为撤回,这确保了离婚是双方深思熟虑的结果。
2.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:
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登记前,应充分沟通,对是否离婚达成明确且坚定的共识,避免盲目申请。
在离婚冷静期内,双方可利用这段时间冷静思考婚姻问题,若确定要离婚,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以免视为撤回申请需重新申请。
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申请,可先自行协商,确定还想离婚后再重新按程序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离婚冷静期制度设立了两个关键的三十日期间。第一个三十日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开始,此期间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,为双方提供了缓冲思考的时间。
(2)第二个三十日是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期间,双方需在此期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若未申请,按照法律规定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(3)若双方仍有离婚意愿,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。
提醒:
在离婚冷静期及后面申请发证阶段,双方应明确知晓时间节点,避免因疏忽错过申请导致需重新申请。不同离婚情况可能有不同法律应对方式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双方仍有离婚意愿,应重新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按流程再次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。
(二)重新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,如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等,确保材料齐全以便顺利申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受理,发给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2.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30天内,任一方反悔都能撤回。
3.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,双方要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,没申请就视为撤回,想离婚就得重新来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若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并再次经历冷静期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任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若未申请,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意味着没去申请就无法完成登记离婚程序,若还想离婚,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。生活中离婚情况复杂,若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类似或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届满未申请离婚证会视为撤回申请,若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并再次经历冷静期,这是法律为保障婚姻关系稳定及当事人慎重决策而设。法律规定冷静期内任一方可反悔撤回申请,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证也视为撤回,这确保了离婚是双方深思熟虑的结果。
2.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:
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登记前,应充分沟通,对是否离婚达成明确且坚定的共识,避免盲目申请。
在离婚冷静期内,双方可利用这段时间冷静思考婚姻问题,若确定要离婚,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以免视为撤回申请需重新申请。
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申请,可先自行协商,确定还想离婚后再重新按程序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离婚冷静期制度设立了两个关键的三十日期间。第一个三十日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开始,此期间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,为双方提供了缓冲思考的时间。
(2)第二个三十日是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期间,双方需在此期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若未申请,按照法律规定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(3)若双方仍有离婚意愿,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。
提醒:
在离婚冷静期及后面申请发证阶段,双方应明确知晓时间节点,避免因疏忽错过申请导致需重新申请。不同离婚情况可能有不同法律应对方式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双方仍有离婚意愿,应重新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按流程再次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。
(二)重新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,如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等,确保材料齐全以便顺利申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受理,发给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上一篇:女方不能怀孕有补偿吗
下一篇:暂无 了